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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漳州市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快地方病防治进程。
  (二) 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立足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2、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通过改造病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减少并努力消除各种致病因素;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让群众了解地方病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积极主动地参与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地方病防治应用性科学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根据地方病流行特点和分布情况以及病区自然、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
  4、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分阶段安排和实施综合防治项目。
  二、目标与指标
  (一) 总目标
  到2009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100%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实现基本控制地方性氟中毒。
  (二) 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
  (1)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年度计划为:2006年,云霄、诏安、漳浦等3个县;2008年,东山县。
  (2) 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7个县(市、区),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建立可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运行机制,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地方性氟中毒
  (1)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到2009年,漳浦、南靖、平和、长泰等县100%的病区村完成改水,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到2009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三、预防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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