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建成住宅
①管道燃气供气规划区域内居住建筑在2006年底前,应逐步进行管道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物业管理单位、居委会应与安然公司密切配合。
②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应尽快制订计划和优惠政策,大力推进已建成住宅小区管道燃气设施的开发、改造。
③鼓励有条件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对职工住宅安装燃气管道给予补贴。
④对于已建高层民用建筑(包括规划区内、外)须在本《意见》颁发两年内完成管道燃气设施的改造与建设。
⑤管道燃气供气区域范围内的市(区、县)原则上不再新批瓶装供应站和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已成片的管道燃气区域,应将其区域内的瓶装气供应站进行计划迁移或取消。
㈡公建、商业用户
1、管道燃气规划供气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能源项目,应当选用管道燃气,不得新建燃煤燃油设施。凡已立项的,但尚未动工或基础尚未完工的项目,应重新办理管道燃气专项报批。
2、凡在管道燃气规划区域内以燃煤、油为燃料的公共、商业建筑,须在2006年底前改用管道燃气。市环保、质监部门应制订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落实。
3、凡在管道燃气规划区内须以燃气为燃料的高层公共、商业建筑,应采用管道燃气形式,未配套管道燃气设施的建筑应于2006年底前完成改造。市消防、建设部门应制订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落实。
㈢工业用户
1、新建、改建、扩建的用气项目应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2、对现已使用LPG、柴油和重油做燃料的工业窖炉(锅炉)应采取积极措施,限期于2006年底前整改安装管道燃气设施,从而在2007年改用天然气。具体由市经贸委会同环保、质监部门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㈣加气站与汽车用气
1、为了提高天然气的用量,市区有关部门应把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列入议事日程,规划部门应将天然气加气站的布点列入城市总体规划。
2、市区的汽车用气,尤其是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应逐步改造为以天然气作为动力燃料。
3、市建设、规划、交通、环保、物价应制定相应政策和实施意见,采取措施推进汽车加气站建设和发展燃气汽车。
二、工程管理
由于漳州LNG项规模大、时间紧、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主动予以协调开展。
㈠成立LNG项目工程建设协调机构。市政府成立LNG项目工程建设协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事宜,排除工程建设障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