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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
(漳政〔2005〕综1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纽带的作用,根据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现就全市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是以信用资质评定为依据,以优惠放贷政策为动力,以创评“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户”、“信用企业”等为载体,面向农村的一项系统化、规范化的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在全市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由于农村信用缺失,信用社放贷难、农民贷款难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过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增强广大群众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金融环境,有利于帮助群众便捷地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是营造农村信用环境的迫切需要。诚信是经济发展之本。通过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加强诚信道德教育,深化诚信道德实践,能够逐步解决农村干部群众在履行合同、落实承诺等经济交往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信用社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进而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是加强农村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建设文明富裕的新农村,不仅需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而且需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建立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和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同时,把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结合起来,有利于强化诚信观念、信用意识,提高农民文明素质,促进农村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评定办法和目标
  加强农村信用村、镇(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强农民诚实守信意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通过开展以创建“信用村、镇(乡)”为主要形式的诚信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农村文明信用环境建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干部群众信用意识明显增强、人们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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