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网络:确定我市食品污染水平和对健康的危害,鉴定常见污染物的污染来源与污染原因,提供监测数据,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政府进行污染控制和法规制定提供依据,为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技术资料。
3、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预警和控制体系:在省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针对我市主要的食源性疾病发生特点,确定我市食源性疾病监测的种类,通过分析食物中污染水平与同期食源性疾病的关系,评估特定食品污染微生物和其对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快速诊断、溯源及处理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公布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为政府和消费者提供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控制的科学依据;建立食源性疾病暴发预警系统,预测和预报我市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发展趋势,制定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针对性措施;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
4、建立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诚信管理,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规范(GHP)或者良好生产规范(GMP),积极推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业及自身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力争食品卫生等级A级企业每年有10%递增。
四、措施
1、将食品安全列入我市卫生事业优先发展的领域
要加强领导,成立漳州市实施《食品卫生安全中长期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专业,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工作计划;要依法行使主管食品卫生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依据
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标准,加快全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
2、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的领导,按照卫生部确定的改革思路、原则和步骤严格实施,改革到位,以充分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
3、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部门协调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在认真贯彻执行《
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适应我市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