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实验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坚实的教育科研支撑。要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对实验工作进行理论指导和专业引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科研能力建设,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探索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是实施新课程的领导者、组织者、指导者、服务者;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教师是实施新课程的主力军,学生是实施新课程的重要参与者。要以校为本,充分尊重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积极探索在学校层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方式。
4、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原则
按照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总体要求,既积极进取,又实事求是,在全市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别学校的特点,在课程的开设与实施等方面,实施分类要求和指导,关注并满足不同学校特别是农村高中学校的需要,因地、因校制宜,开展实验工作。
5、资源共享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
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区域范围内高中校际间以及高中学校与职业学校、高等院校、教研部门等在信息资料、师资、设备、场所等方面的共享。大力宣传高中新课程,建立与家长、社会的对话、协商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课程资源的开发,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重点
1、扎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
实施高中新课程,首先必须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广泛组织教育工作者和广大教师学习新课程理论,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增强实施高中课程改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主动适应新课程实验的要求。
要加强新课程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实验教师、学校管理者、教研员、教育行政人员等相关人员全部参与新课程培训。要把岗前培训与校本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以校本培训为主。校本培训持续于实验过程的始终,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做好师资培训的工作,落实培训专项经费,把新课程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2、提高课程管理与实施水平
明确课程管理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相互协调的课程管理体系。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课程政策、计划的同时,加强对新课程的管理与监督,充分发挥组织、指导、服务作用;学校是课程实施的主体,在执行和落实国家课程政策、计划、方案的同时,要创造性地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安排课程,避免并学科目过多,防止学生过早偏科。学校在按计划开齐开足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和年度计划,逐步提高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开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