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站点建设
加快建设“邮政三农服务站”,健全服务措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
(一)“邮政三农服务站”的主要业务范围。服务站对农户开展农资、日用品征订、配送分销;代收电信费、代售话费充值卡、代办邮政业务、代收报刊、代投邮件、代理质押贷款认定等业务。
(二)设立村级“邮政三农服务站”的条件。经营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家庭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讲信用、能真诚服务。有方便农民往来的三间用房,分别为产品展示、可食用产品储放、非食用农资储放,总面积在60平方以上。具体由拟经营者提出申请,经现场考察,市、县邮政部门分类分期培训,考核合格后设站上岗。
(三)“邮政三农服务站”的服务措施。主要有以下四条:
1、服务站开展农村物流配送分销服务,将优质的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物资送到农村的田间地头,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征订到农户、配送到家门、服务到田头”。配送的农资产品重点是国家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和农业部门重点推广的生产资料等。农资配送分销要确保产品质量,结合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为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方便快捷通道和直接服务,推进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和发展。
2、发挥邮政储蓄吸纳农村闲散资金、反哺“三农”的服务功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建立信息平台,提供信息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网站,收集发布服务“三农”的各种供求信息,推进农村农民的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中邮广告、商业信函、邮资封、邮资明信片等信函广告媒体,以及邮政183网站,积极宣传推介当地农村的各种名优特产品,架起农产品通向市场的桥梁;开展“报刊图书进村、农业科技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节日,组织党报党刊、农业科普图书、中小学书刊流动服务,传递科技知识和致富信息。
4、提供代办服务,开办代收电信费、代售话费充值卡、代办保险、代发薪酬等各类代办业务,更好地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与公安、计生等部门合作,为农民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办理居民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婚育证明及出行票务代理等速递服务。
四、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邮政系统利用农村服务网点开展化肥、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配送服务,要放宽经营主体的条件,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相关费用上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