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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06〕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邮政局   二○○六年六月五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议》精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鼓励邮政系统“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以及国务院国发〔2005〕27号文件关于邮政系统 “可以在农村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有关业务”、“可以在农村开展化肥、种子、农药等农业物资配送”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利民、便民、富民”为宗旨,发挥百年邮政的信誉优势、品牌优势、网络优势,以及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的功能优势,依托农村邮政支局(所),结合实施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标准化“邮政三农服务站”,建成覆盖乡村的邮政“三农”服务平台,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规划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把握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发展方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2006年,全市各县(市)邮政局成立服务“三农”办公室,通过改建农村邮政支局(所)、扩大服务功能,建成30个农村支局邮政服务“三农”物流配送中心;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建成150个村级“邮政三农服务站”;建立健全以市邮政局为龙头,县(市)邮政局为指导,乡、镇邮政支局(所)为支撑,村级“邮政三农服务站”为平台的邮政服务“三农”体系。至“十一五”末,全市村级“邮政三农服务站”达到400个,其中精品“邮政三农服务站”100个,把全市邮政打造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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