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龙海市九湖镇、南靖县靖城镇列为漳州市闽台农业合作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漳政办〔2006〕130号)
龙海市、南靖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食用菌产业发展推动闽台农业合作,经研究、决定在龙海市九湖镇、南靖县靖城镇规划建设闽台农业合作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区,园区规划面积4500亩。区域内除现有的台湾农业企业之外,要扩大和完善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以适应台湾农民来漳创办食用菌企业发展的需要。园区内涉及农民用地等问题,当地政府要积极进行协调解决并配合市闽台农业合作食用菌产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园区建设与运行的其他事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