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县(市、区)、镇(乡)在“家园清洁行动”中要负责解决垃圾中转和垃圾处理的问题。在选择农村垃圾处理运营模式上,城市近郊和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镇(乡)、村生活垃圾的,应采用“村收集、镇(乡)中转、县(市)处理”的模式;地理单元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山区宜采用“村收集、镇(乡)处理”模式;乡镇暂时没有条件建设垃圾处理场和边远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的农村,以行政村为单元,可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有条件的镇(乡)、村,要按产业化方式,建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农村污水整治,要重点抓好主要流域两岸、农村饮用水水源上游镇(乡)、村污水治理和重点中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废水治理,加大沟渠河道的清淤疏浚力度,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合理范围内的镇(乡)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在农村区域,要积极推广户用沼气池,将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与改厕、改厨、改圈、改水、改路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可采取三格化粪池、户用沼气池加氧化塘或人工湿地处理等工艺,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家园清洁行动”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是解决农村垃圾清理难题,以达到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时清运、科学处理的要求,使农村垃圾处理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员队伍,加快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到收得起来,运得出去,处理得掉,保持得住。一要建设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每个农户要配置一个垃圾桶,村设立若干垃圾集中场所,配备垃圾清运车,使村庄垃圾做到集中投放、及时清运,村内无暴露垃圾堆。二要建立一支精干的保洁队伍。村里成立村级保洁队,对全村的道路、池塘、水沟、公共场所以及群众生活垃圾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和清理运送,监督村民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堆放杂物和乱搭盖。三要形成合理的卫生保洁费筹措机制。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每个村民、每间店铺、每家工厂按月交纳一定的卫生费。四要营造人人创卫的氛围。卫生管理要列入村“两委”重要工作日程,确定专人管理,制定整治年度计划,制定“村规民约”和“门前三包”制度,引导农民投入到“家园清洁行动”中来,全村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自觉对自家占道物及门前乱堆放现象进行清理,定点装卸农业生产用料,及时清运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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