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挥漳台之间的“五缘”优势,加强两岸三地交流合作,拓展对外宣传。
3、市级电视台要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县级以上各类媒体要开设残疾人专栏或专题节目。
4、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作用,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工作。
5、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 “国际残疾人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的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
6、大力宣传“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残疾人维权工作机构与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推动保障残疾人权益法规的制定、修订,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针对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需求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市无障碍建设和省级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区活动。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全省、全市“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2、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
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规执法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3、建立以各级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中介的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4、对因企业转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5、认真贯彻《
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发挥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作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努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6、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严格把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有计划地对已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居住区设施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扩大对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开展创建省级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活动。
7、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