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 生活水平,着力完善政策法规、基层组织、信息化建设三项基础建设,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漳州市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东部片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南部片区要抓住发展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西部片区要保持工作态势、创新机制、加快发展。
--落实和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目标任务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有康复需求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8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8500例、肢体残疾人系统训练550名、肢体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00名、贫困肢残儿童矫治手术45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510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295名、装配假肢和矫形器28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60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和盲人定向行走180名;开展3个精神病防治工作县;发放和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8500件。
--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并争取港澳台侨胞、国际及国内慈善组织关心、资助和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百千万”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不断拓宽康复救助渠道,对残疾儿童、精神病患者等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
2、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养护机构、特殊教育机构中的残疾人康复工作。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功能建设。每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康复技术服务;调查并掌握辖区内残疾居民基本健康状况,建立个人档案;指导功能障碍者进行家庭康复训练和生活环境改造,并帮助有需要者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4、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组派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2000例以上;全市创建5个“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在城市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