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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批复

  推广清洁能源。促进加快实施LNG燃气管道项目的建设,推进燃煤电厂使用低硫煤和配套建设脱硫设施。新、扩、改建燃煤电厂必须配套脱硫设施。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的比重。
  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推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集中控制,提高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和综合利用率。加快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和深化市医疗废物处置场的建设,实现危险废物处置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三)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创建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围绕发展壮大中心城市,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修编完善城市环境规划。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绿色社区、绿色村镇、环境优美乡镇,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加快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行中水回用、污泥利用和垃圾分类收集以及垃圾处理的资源化。逐步完善乡镇污水、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地建设乡村排污管网,有条件的乡镇应建设污水处理站和集中式垃圾处理填埋场。
  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功计划”,开展农村卫生环境整治。加强面源污染治理,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开发生物有机肥料加工、生物防治与绿色控害技术。推广生态养殖、科学养殖,减少过密和不合理养殖对水体的污染。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创建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基地,重点推进石化、电力、造纸、啤酒、医药、机械制造等行业的清洁生产示范试点。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以点牵线、连片带面,开展2个生态工业园区试点,通过典型示范促进电子、机械制造和石油化工等三大主导产业的发展壮大。加强节能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建设节约型社会。在工业、农业等资源开采环节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服务业等资源消耗环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废弃物产生环节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在社会消费环节提倡绿色消费。开展涵盖一、二、三产业的循环经济试点。促进农业和服务业循环型经济的发展,开拓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思路。
  (五)全面加强生态保护
  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按照《漳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分步实施。继续抓好生态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县、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的建设。加强有机食品、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积极创建生态县、生态乡镇。
  抓好生态功能区保护。重点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保护,制订计划,分期分批建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
  加强资源开发监管。强化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加大土地、矿产、森林、水、海岸线、生物、旅游等重点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严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山区要针对矿山、取土采石场等资源开发区、大型项目建设区的裸露工作面开展生态恢复,防治水土流失。水资源丰富区域要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合理开发梯级水电。沿海城镇要加强港口和岸线资源的保护,科学规划布局,合理开发资源。
  (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重点抓环保行政管理人才、环保执法人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行环保执业资格制度,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广泛引进人才构建人力资源配备体系。
  提高环保执法能力。按照环境监测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投入。环境监测要加强计量认证,有条件的监测站应争取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在4条主要水系的主要交接断面继续增设2-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设市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应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有毒有机污染物和生态监测的能力建设,形成监测能力;环境监察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现场执法水平,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及时高效地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培养造就一批环境科学诸领域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针对我市实际,加强环保最佳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为防治污染和生态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技术中小试基地。加快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研究。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环境科技咨询服务队伍。推动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形成我市环保拳头产品和骨干企业,建立环保产业园区。
  提高环境信息化水平。加快环保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建成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做到政务公开、网上办公、信息共享,做好我市环保系统与国家、福建省信息化系统的衔接工作。
  (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潜在污染事故的污染源管理。调查掌握我市各地潜在的、可能对环境构成重大危害的污染源、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加强日常监测及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环境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置系统。
  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以二级站为中心,三级站为基础的应急监测网络。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重点配置应急监测车、车载应急分析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现场采样监测设备。加强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建立环境应急监测技术队伍。
  建立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系统。构建包括环境预警体系、环境应急响应体系、环境修复体系在内的区域环境安全危机防范体系。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要污染源要设立自动在线监测;提高对固定性污染源、流动性污染源造成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反应速度;加强环境紧急修复建设能力。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放射工作安全许可制度,对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存储和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放射性废物、社会闲置放射源的收集、贮存与管理;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积极防治电磁辐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我市要成立相应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完善辐射应急响应系统和应急能力。
  四、重点工程与投资估算
  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工程,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落实资金,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环境保护的整体推进。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以下七个方面共82个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0.32亿元。
  (一)重点水源地保护项目
  水污染是我市目前重要的环境污染之一,“十一五”期间应下大力气解决我市水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特别要关注饮用水的安全,遏制住水环境的恶化趋势,确保我市人民喝上干净的水。要结合九龙江流域二期整治规划、漳江、东溪和鹿溪治理规划,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水体保护以及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等,努力保障水源安全,该类工程14项,总投资约6.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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