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6〕186号)
漳州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漳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请示》(漳环综〔2006〕4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编制的《漳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应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依据《规划》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各年度计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实施项目与方案、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经费使用计划,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质量实施监督。
三、你局应加强对全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的统一监管力度,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确保《规划》的各项指标落实和完成,为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工贸港口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与新一轮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相衔接,如确需重大改变,应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附
漳州市“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
(市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九月)
目 录
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二)主要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
(二)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
(三)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五)全面加强生态保护
(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七)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四、重点工程
(一)重点水源污染防治工程
(二)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
(三)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
(五)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项目
(六)生态功能保障工程
(七)生态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环境监管机制
(二)健全完善领导责任机制
(三)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四)健全科技产业发展机制
(五)健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漳州市“十-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是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漳州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重要依据。本规划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十-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规划》和《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处规划纲要》的精神制定。
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顺利启动了打造“三个基地”、建设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战略构想,全市上下发展的基本构想,基本思路、基本态势、基本格局正在形成,发展的信心、发展的氛围、发展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了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发展态势。海峡西岸经济区和生态工贸港口城市的建设开局良好,200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26.36亿元,年均增长10.6%,人均GDP达到13382元。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经济主导作用增强,信息、金融、商贸流通、社区服务、旅游、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迅速。
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将环保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促进和服务发展来解决环境问题,通过解决环境问题来促进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把“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内容,提出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和谐。从更高层面上加强了统筹部署和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漳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市政府恢复成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实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不断推进环保各项工作。
重点污染整治成效明显。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实施“一控双达标”再提高工程,突出抓好“两江两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加大城市环境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力度,开展角美省级重点城镇环境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城市内河、噪声和饮食业油烟以及机动车尾气的污染专项整治。近几年我市加强对污染负荷占全市80%以上的14家省重点和56家市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促进重点工业企业基本保持达标排放,为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政府下达的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共72个,完成限期治理项目投资额688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出台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产业化政策,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的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化运作,城市污水处理率从2000年的22.2%提高到2005年的71.99%,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建设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施,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环保投入逐年加大,2005年全市环保投入达到1.91%,带动了环保科技和产业化发展。几年来完成了漳州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九龙岭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场、浦头港排污排涝工程及内林引水排污工程、瑞京排污排涝工程及三湘江污染综合整治等工程;龙海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南靖县靖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也已建成投入运行;龙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市区金峰污水处理厂、角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南靖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各县城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也正在积极筹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