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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
(漳政综〔2007〕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市直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切实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闽政〔2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机构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老年人口已达58.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2.4%,由于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化趋势明显,加上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空巢老人家庭”不断增加,养老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已经初具规模,管理也比较规范。全市现有公办福利院10家、床位1032张,民办福利院5家、床位376张,乡镇(村)敬老院77家、床位1273张,城乡福利机构合计床位2681张。但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仍然不能适应老年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全市每万人拥有养老床位只有46张,远低于全国86张的平均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力度,大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养老服务的需求。
  二、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树立和落实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思路,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逐步建立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目标任务:5年内,全市基本建成以政府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各县(市、区)争取每年兴办二所民办养老机构,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达到每万人100张以上。
  三、做好养老服务机构规划,积极探索发展养老机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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