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云霄县城总体规划(调整)的批复
(漳政综〔2007〕32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请求审议云霄县城总体规划(调整)的请示》(云政文〔2007〕19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云霄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称《总体规划》),并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城市性质
云霄县城依山傍水,地处漳江入海口,优良的自然条件,为创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规划城市性质为:以发展轻型加工业和商贸业为主的临海生态型城市。
二、城市规模和城市规划区范围
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县城规划区面积为90平方公里,在规划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规划城区人口规模为:近期(2010年)15万人,远期(2020年)20万人;规划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近期(2010年)10.48平方公里,远期(2020年)18.43平方公里。
三、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云霄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以现状为基础,往东、西适当扩展,往东南滚动发展,形成带状城市。城市拓展模式实施“东移南扩、西进北拓”的发展战略。
四、城市用地布局
根据云霄城市现状及自身发展条件,规划形成“一心二轴三片”的布局结构。“一心”即县域中心;“二轴”即绿轴和水轴;“三片”即云陵老城片区、莆美新城片区、七星工业园区。
五、城市基础设施
在保留现状路网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采用“环状+方格网”的道路布局形式,形成“四横四纵一环路”的城市主干道系统。在实施城市道路建设中,应注重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需要,加快汽车站、公交车站、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及高速公路互通口的建设,加强城市防灾设施规划建设和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城市防灾体系。
六、城市绿化、环境与风貌
充分利用云霄县城背山面水、屏海临风、“城在山中、山在城中、城在海中、海在城边”的山海兼备的自然景观条件和风貌特色,将城区构建为“四山、二轴、一心”的生态系统模式。
七、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