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的对接与生成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所在地业务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紧密联系企业的优势,定期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和对接项目,项目成果及时进入储备库。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做好衔接“6•18”网站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推介企业技术需求;建立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技术中心的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定期回访、专人负责联络,通过各种形式与国内外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要及时了解高校、科研机构的成果动态,广泛征集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成果,协调跟踪解决高校、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在成果转化中遇到的难题。
3、项目的落实与跟踪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要密切跟踪储备项目,根据项目成熟度分类进行培育、扶持,指导企业在对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并组织筛选申报省扶持资金和国家专项项目。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项目的跟踪与落实工作,要明确领导和专职人员,建立责任制,按季度跟踪项目进展,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协调解决。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和衔接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组织优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国家重大专项。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跟踪列入国家专项项目和获得省扶持资金的成果转化项目,检查扶持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
三、夯实工作基础,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构建运作保障机制
通过加强资金、宣传、培训、激励等保障措施,确保我市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顺利开展。
1、资金保障机制
(1)市财政纳入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费用确保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顺利实施。
(2)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经费作为各自办公室工作费用,安排部分专项经费用于各自促进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工作。
2、政策扶持机制
(1)每年评选一批成果转化优秀企业,予以奖励。以奖代补扶持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
(2)每年推荐一批优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凡被列入省重点项目或被评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其项目在用地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每年筛选一批优秀成果转化项目向银行推荐,市里适当给予相应贷款贴息扶持。
3、媒体宣传机制
市委宣传部牵头,制定年度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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