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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关于建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市新闻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经贸委、农办:负责征集相关企业技术需求和成果对接项目,向发改部门推介项目和申报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项目,协助发改部门跟踪、服务成果转化项目。
  财政局:对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中必要的经费给予保证,同时与发改部门共同做好上级扶持资金的管理、监督,确保资金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市直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对口衔接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对应部门及行业协会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完成市“6•18”组委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开展培训、技术需求、项目征集和扶持项目申报的辅导,以及对成果转化项目跟踪服务等方面工作。
  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由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促进项目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发改部门、经贸部门、科技部门等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和成果对接项目,推介项目成果,组织辖区内企业参会,组织企业申报省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跟踪、服务成果转化项目,监督、管理扶持资金项目。
  3、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根据上述分工,由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负责开展常规的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市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辅导,相关项目成果进入县级储备库,并及时更新,按时、按要求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长年工作计划及省里有关指示精神,指导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商联、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配合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市新闻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工作,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型项目对接会,联合开展调研工作。
  二、强化项目储备,推进项目落实,建立日常化对接机制
  从解决企业技术需求入手,大力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建立从项目的生成、储备、扶持、引导到产业化实施的项目培育体系。加大日常对接的工作力度,大量工作要着眼于日常,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开展“6•18”项目茶话会等多形式、有准备、不间断的项目对接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网上“6•18”的作用,真正做到“月月有活动,日常有对接”。
  1、项目的策划与储备
  分层次建立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两级项目储备库,并进行动态更新。在县级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建立市级项目储备库,市级储备库项目主要是技术含量较高、关联度较广、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县级储备库要及时更新,在目前市级储备库管理系统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企业技术需求于每年9月及次年1月、3月中旬分三批报市发展改革委,对接项目于每年10月及次年3、5月底分三批报市发展改革委,待市级储备库管理系统完善后,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直接通过互联网上报并进行维护。今后逐步发展到项目网上申报、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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