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关于建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漳政综〔2007〕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6•18”)是省委、省政府落实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平台。为加强和推进我市项目成果转化工作,现将《漳州市关于建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漳州市关于建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
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把“6•18”交易会办成集项目、技术、资本、人才为一体的项目成果推介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项目成果交易会”的要求,结合漳州实际,特制定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全市开展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负责协调项目成果转化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建立联络员队伍:根据“6•18”交易会组委会要求,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两级成立项目成果推介专门机构。市专门办事机构设于市发改委,市直有关部门设联络员1名;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成立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办公室,挂靠发展改革部门(开发区经发部门),县(市、区)相关部门设联络员1名,形成联络员队伍网络。
2、明确任务分工
总体任务
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对接项目征集,省扶持项目筛选,组织实施成果转化项目,组织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参加“6•18”交易会,做好市级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对接,让企业通过“6•18”平台对接项目,解决需求。
责任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项目成果推介工作方案;衔接“6•18”交易会组委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导、服务市、县(市、区)、重点开发区推介机构开展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承担参加“6•18”交易会的具体组织工作;开发管理漳州“6•18”网页,完善项目储备库管理系统,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长期合作联系对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