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市县两级防汛办要制定完善防汛值班、防汛抢险物资管理、防汛信息发布与管理、防汛统计汇报等防汛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7、配齐配强防办工作人员。按照防汛工作任务轻重,配强配齐防汛办工作人员。县防汛办要配备6-10人。防汛办工作人员要注重选配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水利、水文、气象、计算机、文秘等专业人才。
8、落实小型水库专管人员。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指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经费。要按照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以灌溉为主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400座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市级财政每座每年补助600元,县级财政配套补助600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每年主汛前要落实好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补助资金。
9、改善市县防汛指挥中心。各县(市、区)应抓紧对现有的防汛指挥中心进行改造完善,建立能容纳50人以上的防汛视频会议(会商)室,会议室和会商室尽可能分开,添置投影仪、电脑、备用电源等必需的设备。
10、构建市县乡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手机短信、电话语音、水利网站、报纸、汛情快报等传播媒介,构建市、县、乡三级防汛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气象、防汛信息,特别是短历时灾害性天气信息。
11、修编完善防汛工作预案。市防汛办要修订完善《漳州市防台风工作预案》和《漳州市区防洪工作预案》,抓紧审批南一、峰头两座大型水库的防洪工作预案;市直国土、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修订防汛工作预案;各县(市、区)在修订完善《县防台风工作预案》、《城区防洪工作预案》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中型水库防洪调度预案,指导各乡镇村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制定完善包括防台风、防洪(山洪)、防地质灾害和危险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等各类防汛工作预案,做到“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确保防汛安全。
12、备齐备足防汛抢险物资。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防汛物资的储备,县级物资仓库防汛物资储备要达到编织袋不少于10万条(2007年达到5万条),土工布不少于5000平方米,冲锋舟不少于5艘,救生衣不少于500件(2007年达到300件),救生圈不少于200个。各水利工程单位要按照储备定额储备物资,各乡(镇、街道)、村(居)也应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
13、扩建改造洪水预警系统。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规划,分步分片实施,市县共建共管,实现信息共享,用2-3年时间,增加雨情、水情测站100个左右,建成覆盖全市主要江河、重要水库、城区内河、沿海潮位站和重要暴雨区的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近期,首先对测站较少的龙海市、华安县和九龙江北溪、南溪,平和卢溪进行扩建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