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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漳政办〔2007〕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建设漳州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建立漳州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工作的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每个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编办、市农办共12个部门组成,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在市教育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不用刻会议专用印章。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职业教育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的主要内容要形成纪要,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贯彻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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