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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意见
(漳政综〔200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常山开发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农业和畜牧业结构,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实现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扶持和建设一批名优特畜牧专业村镇,培育和壮大一批畜牧业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畜牧业品牌,建设一批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的畜牧业示范基地和养殖小区,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禽产业集群,提高我市畜禽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保障畜牧业平稳较快发展;坚持协调发展,推进畜牧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优化区域布局,构建优势产业带;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坚持环境保护,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坚持社会投入为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畜牧业生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畜牧业生产努力实现畜牧业由粗放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畜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明显提高,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以上,畜产品加工率达到20%以上。建设瘦肉型猪、奶水牛、优质家禽、肉牛养殖等专业村、镇30个,养殖小区35个,畜产品加工企业56个,营销企业35个,专业合作组织36个,争创畜禽初级产品品牌15个,加工产品品牌16个,畜禽产品年出口额达2亿美元,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基本达到标准化、无公害化。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组建畜牧业产业化工作班子,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扶持发展专业村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基地和产品品牌,出台促进畜牧业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列入培育专业乡镇的乡镇政府要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做到机构、领导、人员、职责四到位,形成环环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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