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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形成在政府领导下,广电、发改委、财政部门紧密配合,统一协调,以广电部门为主实施的工作机制。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和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总体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完成已建的“村村通”卫星接收小前端“模改数”;三是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无线覆盖体系,通过改造高山发射台站,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无偿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省第一套广播和第一套电视节目,市第一套广播和第一套电视节目,县级广播节目在内的四套以上无线广播节目和四套以上无线电视节目;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广电部门要坚持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村生活、贴近农民群众的原则,进一步办好对农村的广播电视节目。要加强与科技、教育、司法、文化、卫生、体育、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合作,不断丰富节目源,增加科技兴农、法律知识、卫生防疫、文化娱乐等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上述四个方面工作的资金按照以下原则分解落实:一是“村村通”和“模改数”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政府负责;二是市、县两级政府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三是“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省、市两级政府为主承担。各级各部门要细化责任,狠抓落实。
  三、认真落实我市新时期“村村通”各项工作任务
  (一)分三年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的建设任务
  1、经各县(市、区)调查核实数据,并报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全市共有395个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任务,总户数17621户,覆盖人口61673人。计划集中三年完成。2006年主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完成120个村;2008年完成190个村;2009年完成85个村;2010年进行扫尾和验收。
  2、各县(市、区)广电部门要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并报市广播电视局备案。原则上,2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条件的采用光纤联网,已经采用无线数字电视覆盖方式的地区,在规范的功率、频率范围内可因地制宜继续延伸,其他采用共用卫星天线系统(“村锅”)方式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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