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漳浦县佛昙镇、长桥镇、绥安镇、赤湖镇和赤土乡、大南坂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7〕124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浦政〔2007〕地70、81、82、83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漳浦县佛昙镇、长桥镇、绥安镇、赤湖镇和赤土乡、大南坂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浦县佛昙镇新安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0812公顷、园地0.6119公顷、未利用地0.074公顷,合计0.7671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佛昙镇新安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0.7671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0.0815公顷、园地0.6683公顷、未利用地0.0173公顷。
二、同意漳浦县长桥镇潭阳、春光、东升、长桥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1719公顷、园地7.0965公顷、林地0.259公顷,合计8.5274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长桥镇长桥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8.5274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2.8191公顷、园地5.3475公顷、林地0.1117公顷、未利用地0.2491公顷。
三、大南坂农场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5586公顷、园地14.5152公顷、未利用地0.8259公顷,绥安镇溪南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4.5378公顷、水域0.1896公顷、未利用地0.0379公顷,合计20.665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赤土乡溪东村、万安农场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0.665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0 .632公顷、园地19.0492公顷、林地0.9838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