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努力壮大整车生产。以金龙客车、东风云汽、上海申龙、新福达这些大项目的落户发展为基础,发挥后发优势,做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增强整车生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尽快形成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6、加快提升汽配产业。加快现有以正兴、力佳、龙轴、金柁等为龙头的近70家汽车配件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整合生产能力,重点推进车轮钢圈、汽车动力、转向器、车梁、前后桥等关键部件项目的开发步伐,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科技含量,以品牌占领市场。积极吸引外资和国内优秀的企业到漳州投资设厂,通过技术、资金、品牌的引进,进一步提高我市汽车零部件工业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政策扶持
7、落实土地政策。在国家从严审批项目用地情况下,对汽车项目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对项目用地、特别是整车制造项目用地的地价给予适当优惠。
8、实行激励政策。对购买漳州本地产汽车(含低速汽车、多功能拖拉机)的用户,新车在漳州挂牌落籍后,给予车辆养路费按84%统缴包干的优惠。对我市生产的、列入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且提供有效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在漳州辖区上户时给予免检;在漳州境内通行市辖收费站给予免征三年通行费。
9、资金扶持政策。市政府从2008年开始,每年安排500万元设立“市促进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专项用于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品牌培育、技术创新、人才培训、信息平台建设及产业发展研究等,促进汽车产业项目建设。
10、强化保障政策。对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在电力、燃料、燃气等生产要素供给方面,给予优先确保并适度集中倾斜。落实人才引进的各项配套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引进高级汽车专业人才;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加强本地院校培养人才的力度,加大人才交流的密度,为产业、企业的发展提高智力支持。改善融资方式和担保手段,建立银行和企业的资金供需沟通机制,扩大信用贷款试点,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1、汽车制造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汽车制造企业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所得税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五年内结转抵扣。
1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汽车投资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上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抵免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