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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东山润东码头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东山润东码头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7〕342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东政地〔2007〕69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收回福建东山润东码头有限公司位于康美镇城安村、土地使用证号为:东国用(1997)字第T05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7172平方米,作为东山县人民政府的储备用地。
  具体用地手续由东山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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