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云霄县莆美镇、东厦镇、列屿镇、陈岱镇下河乡、马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云霄县莆美镇、东厦镇、列屿镇、陈岱镇下河乡、马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7〕184号)


云霄县人民政府:
  你县云政综〔2007〕16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云霄县莆美镇、东厦镇、列屿镇、陈岱镇、下河乡、马铺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云霄县莆美镇佳兜村、狮山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5.0354公顷、园地3.3338公顷、未利用地0.08公顷,合计8.4492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东厦镇白塔村、东坑村、浯田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3.6234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列屿镇半山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0.9公顷、园地0.06公顷、林地2.92公顷、未利用地6.12公顷,合计10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下河乡世坂村、新坡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0637公顷、园地1.5754公顷、未利用地0.9867公顷,合计3.6258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陈岱镇岱北村原规划预留为园地1.3332公顷,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云霄县莆美镇向北村、高塘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9789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东厦镇佳洲村、东厦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3.6234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下河乡世坂村、下河村、上河村、车圩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2.9761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4.4868公顷、园地8.4093公顷、未利用地0.08公顷;陈岱镇竹港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3332公顷,规划调整为园地;马铺乡峰头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6.12公顷,规划调整为未利用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