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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体育代表队参加全国第六届农运会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体育代表队参加全国第六届农运会的通知
(漳政办〔2007〕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体协:
  第六届全国农民运动会定于2008年10月在泉州市举行,这是建国以来在我省首次举办的全国性综合运动会。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民体育运动项目基地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农筹〔2007〕1号)精神,确定由我市组队集训参加游泳、女子龙舟两个比赛项目。经研究决定,游泳的组队集训参赛由市农体协直接负责,女子龙舟的组队集训参赛由云霄县农体协负责。请各负责单位精心挑选优秀运动员,组织好运动队伍,集中强化训练,力争在全国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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