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漳浦县六鳌、佛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7〕193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浦政〔2007〕地102、103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漳浦县六鳌、佛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浦县六鳌镇鳌东、鳌西、大澳、营里、店下村原规划预留为林地9.9462公顷、未利用地1.3708公顷,合计11.317公顷 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六鳌镇山门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11.317公顷,规划调整为林地11.201公顷、未利用地0.116公顷。
二、同意漳浦县佛潭镇石门、新安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0901公顷、园地1.1609公顷、其它农用地0.0184公顷、未利用地0.2968公顷,合计2.5662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佛潭镇东坂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5662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