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四届“山洽会”综合展示区工作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珠江三角洲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的经济技术合作,根据第四届“山洽会”总体方案的精神,第四届“山洽会”组委会决定在本届“山洽会”设立综合展示区,充分展示我省前三届 “山洽会”以来山区与东西两翼及珠三角等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成果,以及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加快山区及东西两翼的经济社会发展概况。为了做好综合展示区的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我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情况展示。
该部分展示安排4个版面,具体尺寸为350cm(长)×260cm(高)的大型灯箱,灯箱的位置详见附件1图中A9-A12,灯箱的结构和尺寸详见附件2,总展示面积为16.12平方米,版面内容由省经贸委工业处负责组织落实,具体要求按粤经贸发电〔2006〕193号通知要求办理,展务组负责设计制作与现场安装。
(二)“十五”期间我省珠江三角洲、山区、东西两翼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展示。
该部分主要以数据和图表进行展示,安排2个版面尺寸为350cm(长)×260cm(高)的大型灯箱,灯箱的位置详见附件1图中A9-A12,灯箱的结构和尺寸详见附件2,总展示面积为8.06平方米。该部分的版面内容由展示组负责落实,组织设计制作与现场安装。
(三)6个山区市在历届山洽会后开展流通型合作、资源型合作、生产型合作、科技型合作、资产型合作和人才劳务型合作等方面的成果和重点推介项目展示。
综合展示区为韶关、清远、河源、梅州、云浮、肇庆等6个山区市单独提供了一个尺寸为350cm(长)×260cm(高)的大型灯箱,详见附件1图中的A1-A6,灯箱的结构和尺寸详见附件2。要求每个山区市以4-8幅图文综合展示该市情况,重点以开展上述六种类型合作方面的成果为主题。灯箱的内容与版画设计由各市分团负责组织落实,秘书处展务组负责统一制作和现场安装。
二、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选送的文字资料、图片或照片等要与这次洽谈会综合展示区的主题相吻合,图片或照片的质量要求清淅、色彩鲜艳、亮度适中、颗粒细腻,符合广告展览公司提出的版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