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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第四届“山洽会”布展、展示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第四届“山洽会”布展、展示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6〕62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协作办),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第四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6月26日我们已在梅州市梅州国际商业发展中心召开了第四届“山洽会”展位分配现场会。会后展示组按照组委会领导的要求和场馆的具体情况,对有关工作安排和个别分团的展位进行了调整,为做好本届“山洽会”的布展、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位分配

  第四届“山洽会”主会场设在梅州市梅州国际商业发展中心,地址:梅州市嘉应西路西桥头侧。根据梅州国际商业发展中心的实际情况,三层展厅10000平方米全部设为42个参展分团的展示区;二层中区3000平方米作为广东经济协调发展情况、产业转移园建设成果、历届“山洽会”合作成果等图片展示区,同时也将布置为大会的开幕式备用场地;二层门口广场约1万平方米作为大会开幕式和现场签约场地。各分团的展位按秘书处展示组6月26日在梅州市梅州国际商业发展中心召开的现场会分配编号确定,各分团展位分配详见附件1。

  二、展示内容

  根据《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互补、互利、规范”为原则,努力实现不同类型地区之间优势互补、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加快山区及东西两翼的经济社会发展,以抓好《方案》中提出的六种类型的合作来确定展示内容。

  山区市分团重点展示本地区的资源优势、投资环境、支柱产品、特色产品、重点企业和招商项目,以及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项目、基本意向与条件。

  珠江三角洲分团和东西两翼市分团要从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在全面展示本地区资源优势和投资环境的基础上,展出与山区互补性强的支柱行业的产品和可向山区转移的合作项目。

  省属分团要充分展示本企业的主导产业、拳头产品,以及对口帮扶项目的合作成果,突出展示可向山区转移的项目和可向山区提供的各类信息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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