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湟中支公司多巴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湟中支公司多巴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国寿人险青发[2004]3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湟中支公司多巴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多巴镇政府房屋迁至多巴镇南街11号。请持此批复到青海保监局换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二、在迁址期间要做好业务管理及客户服务工作,迁址后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三、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
保险法》、《
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凡涉及行政许可的事项必须按规定事前申请,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办理或先斩后奏,一经发现,青海保监局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