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人保财险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青人保财险办发[2005]1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格尔木市江源南路20号迁至格尔木市盐桥中路01号。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在迁址期间要做好业务衔接、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严禁迁址后仍在原营业场所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