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的请示》(青人保财险发[2004]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
地址:格尔木市江源南路20号
核准游泳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公司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1、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2、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3、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4、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5、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