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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支公司青铝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支公司青铝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设立青铝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青发[2004]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通支公司青铝营销服务部。

  营业地址:青海铝厂劳动服务公司招待所一楼

  核准:刘蓓任该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二、营销服务部经营范围:

  1、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2、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你公司要加强对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误导、欺诈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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