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漳浦县前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漳政综〔2007〕219号)
漳浦县人民政府:
你县浦政〔2007〕地114号文悉。经研究,同意漳浦县前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漳浦县前亭镇大社村原规划预留为耕地2.9768公顷、其他农用地0.4127公顷、其他土地0.2205公顷,合计3.61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前亭镇大社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3.61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二、你县应抓紧修改相关图件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将漳浦县前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情况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