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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漳政办〔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便于开展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启用“漳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漳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壹枚。原“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枚印章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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