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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贸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局等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基础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四)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

  (五)项目规划和投资

  (六)保障措施

  (七)需要省给予的支持

  二、实施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试点单位基本情况

  试点企业应包括以下基本情况:企业现状(名称、性质、主要产品产能及其市场情况、资产及经营情况、人员及构成等);资源条件、能源、水资源和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消耗水平与国内外同行业的比较),清洁生产实施情况,“三废”综合利用情况,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废物排放和处置(污染防治)情况;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等。

  试点园区和市(县)应包括以下基本情况:自然地理情况;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包括生产总值、产业结构等;资源环境状况,包括主要资源条件,能源、水、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废物排放和处置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环保投资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基础

  在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推进绿色消费、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及其进展情况。

  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及技术应用情况。

  已经采取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等措施。

  (三)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各试点单位要提出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方面的目标(建议编制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流程)。试点园区和市(县)还要提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业“三废”、生活垃圾方面的目标以及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面的目标等。

  各试点单位提出的发展目标应高于粤府[2005]83号文的指标要求;试点企业在资源产出率、单位产品资源消耗方面要力争达到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试点企业、园区在固废和废水排放方面要以实现“零”排放为目标;试点市(县)要提出减少固废和废水排放方面的总量控制目标。

  (四)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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