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举办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培训学习班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6〕17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各车辆生产企业:
为帮助企业更好理解和贯彻近日发布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产业〔2006〕1532号)的有关精神,便于企业做好车辆产品公告申报工作,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的委托,近期将对全国车辆生产企业就车辆公告管理工作进行培训。
为有效提高培训效果及减轻我省企业经济负担,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经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司并获得同意,现定于2006年9月10-15日在我省举办汽车改装车、摩托车两场培训会,现就有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车辆《公告》管理思路;
(二)调整后的《公告》管理流程;
(三)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
(四)车辆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
(五)车辆产品备案表和检验方案表填报说明;
(六)车辆识别代号(VIN)审查有关要求;
(七)新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地点: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2号珠江宾馆
(二)会议时间:
1、摩托车企业:2006年9月10-12日,9月9日下午报到。
2、汽车改装车企业:2006年9月13-15日,9月12日下午报到。
备注:我省的汽车制造类企业和低速货车类企业请参加由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在北京举办的培训班,详见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召开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培训会的通知》(中机发〔2006〕3号)。
三、会务工作
本次会务工作委托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负责。会议费用:企业2300元/人,费用自理,统一安排。
四、参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