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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纲要》的通知

  3、重视无形市场建设,积极培育发展产销中介组织。积极尝试推行大宗农产品销售代理制、经纪人制,建设无公害农产品配送中心,发展连锁经营,建立适合现代农业的产供销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对外宣传力度,发展品牌农业,积极组织和参加全国性展销活动,全面展示优势农产品,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
  4、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农产品交易方式。继续强化区域农业整体营销能力,增强在农产品销售领域的政府服务功能,在市农业局下成立漳州市农产品推广中心,积极开展网上交易、会展服务和信息咨询,构建农产品营销平台。要大力推广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同时依托畅通的交通体系和便利的区位优势,在城区或农产品主产区建设闽东南水果、蔬菜、花卉和水产品综合拍卖市场,适当发展农产品的拍卖交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遵循国际销售惯例,坚持面向国际市场,尝试进行农产品期货交易。
  (八)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尊重规律,合理配置,协调生产、生活、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是优化配置。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注重农业资源要素的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源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突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优先,重点产业发展优先,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二是集约利用。按照节约使用、集约利用的要求,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土地、资金等要素的产出效益,努力实现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下大力气抓好资源要素的内部挖潜工作,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的生产模式,拓展农业功能。三是整合资源。坚持借力发展,既注重市域范围内的统筹,又把要素市场的视野拓宽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整合市外资源为我所用。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积极探讨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有效形式,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成立农业要素流转市场,实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重视发展农业示范园区,把发展园区经济作为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构建产业优势、发展产业集群的有效途径。
  (九)提升漳台农业合作的水平
  漳台农业合作是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要树立全面合作、深化和提升合作水平的思想,确定园艺设施、精致农业、水产养殖、畜牧、农产品加工业等合作重点,积极构筑漳台农业合作的大平台。要进一步做好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工作,按国际标准引进先进检测技术设备,建立动植物种苗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使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与国际接轨。要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优化投资环境,突出具有前瞻性的合作项目,积极引进台湾先进农业生产理念、技术和经验,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并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和进步,尽快形成一批与海峡两岸产业相对接、与国际市场相接轨的产业集群。要进一步加快漳台两地农业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通过建立海峡两岸发展论坛、漳台农业科技创业园等形式,鼓励两岸农业企业、学校和科研、推广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聘请台湾农业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到漳州进行实地考察、讲学和技术辅导,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到台湾进行短期的学习、考察。条件成熟时,双方技术人员还可共同组成技术服务队,负责契约农户和合作区的生产经营指导以及技术咨询、培训,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十)建立农业支持服务体系
  加快农业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以政府支持为主,以龙头企业带动为依托,以民间经济合作组织为补充,以信息网络为支撑,努力探索各类农业服务资源整合机制,强化服务配套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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