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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纲要》的通知

  (二)适时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大力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在确保粮食产量稳定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的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适应市场、各具特色、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效益”的原则,着力发展外向型农业和特色农业;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特而专、新而奇、精而美的各种特色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加快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知名的优势产区,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要以发展精细农业,坚持系列开发,通过科学、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资源转化率、土地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投入产出率、产品增值率,提高科技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
  农业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有效途径。要着力抓农产品加工龙头,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与协调机制,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现代农业发展的小农经济与大市场对接问题,逐步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转变。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挥水产品、花卉、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 畜牧等农产品资源优势,支持龙头企业、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各种类型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合理加工业布局,突出以农产品深加工为发展重点,加大技术改造,努力发展出口导向型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升农业经营水平。
  2、重点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鼓励通过利用社会资金、引进外资、资产重组、股份合作、企业改造等途径,实现龙头企业资本和规模扩张,强化生产加工、市场营销能力,依托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着力塑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定知名度的品牌,不断拓宽优质农产品市场前景。
  3、正确处理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建立风险基金、制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按农户出售产品的数量适当返还利润等多种方式,与基地和农户签订服务和购销合同,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实现企业和农户“双赢”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力争使全市65%以上的农户纳入产业化经营链条,使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
  4、全力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推进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鼓励现职农技推广人员创办合作组织或受聘、停薪留职参加合作组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组织工作。运用股份合作机制,发展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真正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允许合作组织通过农户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获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农业开发。以资金或技术入股的,允许其按所在合作组织章程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有关规定合理取得收益
  5、加强农民技术培训。要从培育新型农民的高度搞好农民技术培训,充分发挥漳州师范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的作用,发挥农技推广的主渠道作用,加快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和农民学历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要以培训农民辅导员带动示范户、培训示范户带动示范村为重点,组织实施好科技入户工程。
  6、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根据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准入”质量安全控制的需要,加快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品种、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与安全、包装标识与贮运、检测检疫方法等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各类原料型标准化生产基地、无公害鲜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和辐射带动,扩大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面积。在综合示范的基础上,实行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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