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公示拟确认为200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省中小企业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金融办、省工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5〕637号,以下简称为637号文)要求,经担保机构自愿申报,各地市初审,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评委会评审,共评出12家担保机构拟确认为200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现将这12家担保机构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06年7月17日至21日中的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上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存在着不符合“637号文”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受理单位: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确认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135846
传真:020-83135851
二OO六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拟确认为2005年度广东省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