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信息化服务提供商等的积极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服务网点为载体、以培训服务为重点、以公共信息服务为支撑”,共同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一是有效整合资源,构建中小企业信息应用服务网络。借助提供商强大的服务网络资源和长期的服务运营能力,建立起遍布全省的信息化服务网点,以实现中小企业获得本地化、就近、快速的服务。二是支持组建培训服务队伍。以培育市场为着力点,以提高对信息化认识为主题,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推介、专题论坛、巡回培训成果展示和现场体验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支持组建技术服务队伍。主要为中小企业信息化项目的前期设计安装、操作培训和后期运行维护等提供方便、优质、优惠服务。四是支持设立咨询服务热线。为中小企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有关技术、应用咨询、报障和投诉处理等服务。
(四)扶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重点是支持有效带动行业、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支持建设以专业镇、产业园区(基地)或龙头企业为依托的产业集群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政府部门业务咨询,上市培育、软件租用、产品研发、质量认证、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二是支持一批面向中小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包括网上在线专业市场、电子商务认证、物流服务等。
(五)树立信息化示范单位
按照“典型引路,示范推进”的信息化工作要求,树立和推广一批中小企业信息化典型。一是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中优选10家典型作为示范企业,授予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牌匾。二是从不同类别的信息化应用项目中优选10个典型作为示范项目,授予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牌匾。三是依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数量等指标优选出5户典型作为示范服务商,授予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服务商牌匾。四是依据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优选出5个典型作为示范方案,授予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解决方案牌匾。五是依据服务平台的点击量、影响度、满意度等优选出3个典型作为示范平台,授予省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示范平台牌匾。
四、组织指导
通过有效整合中介机构、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中小企业的力量,共同推进我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