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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融资中介机构参加中博会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的通知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和融资中介机构参加中博会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6〕40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信用担保协会:

  在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和中国银监会的共同努力下,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踊跃报名参加第三届中博会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到目前为止,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 43家银行报名参加融资洽谈会,参展展位107个(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推动银企合作,把中博会融资洽谈会打造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高端平台,按照中博会秘书处《关于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融资洽谈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秘论字〔2006〕100号,以下简称中博会100号文)的要求,现将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中博会融资洽谈会举办时间、地点

  2006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办。

  二、融资洽谈会办展形式

  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第三届中博会展区设立“金融咨询洽谈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机构推介展示融资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业务咨询与融资洽谈。

  三、组织中小企业参加融资洽谈

  (一)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综合服务机构积极征集有融资需求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有关融资资料,指导企业填报“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信息表 ”(详见中博会100号文附件3),珠江三角洲每个市不少于50家企业,其他市不少于30家企业,汇总后于8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我局。

  (二)以地级以上市为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博会融资洽谈会。各市要组织本市准备好具体融资项目材料(详见附件2)的企业(每市30-50家)和其他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到现场与金融机构和投融资中介机构进行融资洽谈,具体到会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也可在“金融咨询洽谈区”召开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发布会(请填写好《第三届中博会中小企业融资洽谈会参会确认函》,详见中博会100号文附件4,于8月15日前传真至中博会论坛组)。

  四、组织融资中介机构参加融资洽谈会

  (一)参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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