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申请的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兼业代理单位资格的请示》(平保产青分发[2006]9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请持此批复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三、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