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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巴州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巴州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巴州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青发[2007]5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巴州营销服务部。

  营业地址:海东地区民和县巴州镇畜牧兽医站(一楼)

  经营区域:民和县巴州镇行政辖区

  二、核准营销服务部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相关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三、核准何春明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和支公司巴州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业务。

  五、营销服务部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青海保监局核准的营业范围从事保险经营活动,严格遵守《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

  六、营销服务部要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寿险营销员的展业行为管理,认真执行青海保监局有关农村寿险营销员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切实加强农村寿险营销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建立农村寿险营销员培训管理制度。

  七、你公司在做好农村寿险营销员资格条件审核及授予申报工作的同时,要强化对农村寿险营销员的保险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资格证考试的教育培训,杜绝误导欺诈、跨区域展业、超权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农村寿险营销队伍素质和保险营销员持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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