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迁址的请示》(青人保财险发[2007] 28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新安路7号迁至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28号。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互助支公司在迁址期间要做好业务衔接、管理与客户服务工作,严禁迁址后仍在原营业场所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