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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技改〔2006〕23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预算单位200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05〕7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委将对2005年度省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该批项目的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

  本次评估的项目范围是指2005年列入省财政资金补助或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含省中小企业局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含招标项目专项、技术中心承担结构调整项目)和省经贸委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需进行绩效评价的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表(3、4、5)。

  二、绩效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首先由项目承担(用款)单位根据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用款)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表和做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细材料和填写方法见附件1、2),各市经贸局(省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收齐后填好绩效评价项目汇总表一并上报我委,注意: 1. 所填报表格一律从省经贸委网站下载电子表格,并要按项目下达计划文号分页填报,以利统一汇总; 2. 上报材料应按计划下达文号要求分类排序分装,最后由我委统一做出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的自我绩效评价。

  请各有关市经贸局(省资产经营公司或企业集团)按照上述要求于2006年4月30日前将企业绩效评价材料一式两份和自我绩效评价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6、7)报我委。技术改造项目报技改处,技术创新项目报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文字用WORD格式,表格用EXCEL格式)。逾期不报项目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单位,将被视同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各单位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结果,将作为2006年度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省经贸委网址: www. gdet. gov.cn 中的“技术改造” 栏目和“技术创新”栏目

  技术改造项目联系人:技术改造处 王婧、郭潇

  电话:020-83133268、83133266

  传真:020-83133364、833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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