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6月6日14:30-17:00(基础设施、制造业专场推介会);6月7日9:00-11:30(农业产业化、旅游业专场推介会);6月7日14:30-17:00(文化产业、联手开拓东南亚市场专场推介会)
(五)洽谈成果新闻发布会
时间:6月10日(待定)
三、组织机构
团 长:佟 星(广东省副省长)
副团长:林 英(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冰(广东省经贸委主任)
刘晓捷(省经贸委副主任、省经协办主任)
秘书长:冯惠钊(省经协办副主任、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处长)
副秘书长:庄乐从(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房枢 (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杨 城(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处长)
赖越华(省政府驻昆明办事处主任)
张振华(省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
郑家强(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张惠梅(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助理调研员)
秘书处设在省经贸委,负责广东省经贸代表团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组团要求
(一)全省共组织31个分团,总人数控制在1000人左右。其中:21个地级以上市各组织一个地区分团;省属分团6个,分别由3大资产经营公司、省交通集团、省粤电集团、省丝绸集团各组织一个省属分团;专业分团4个,分别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组织一个劳务分团、省旅游局牵头组织旅游分团、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农业分团、省广新外贸集团牵头组织外贸分团。上述各分团要参照省的组织架构相应设置领导机构。
(二)各地市组团要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涵盖各行业优势企业,同时包括参展和参会企业。其中,山区地级市组团应不少于8家企业,东西两翼地区各地级市组团应不少于15家企业,珠三角地区各地级市应组团不少于30家企业。
(三)省属资产经营公司组团要积极组织集团属下公司参展参会,确保一定规模。
五、参展布展
我省展位在布展方式上以省团统筹布展为主,地区分团、三大资产经营公司分团提供图文资料、实物参与为辅(其他分团只参会进行交流洽谈)。大会分配我省的81个展位,由各分团认购后,省团秘书处统一进行设计、施工,以充分体现我省整体形象。请各分团于5月15日前将展位费(每个标准展位2800元)汇至省经贸委办公室财务科(户名: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开户行:广州市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帐号:3602000909001892868),并注明“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洽谈会展位费”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