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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线路规划部分》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线路规划部分》的批复
(漳政综〔2008〕49号)
漳州电业局:
你局漳电计〔2008〕12号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漳州市区电力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线路规划部分》(以下简称《规划》)符合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同意该《规划》。
二、
你局应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依据本规划做好电力设施滚动规划相衔接。
三、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请按有关程序依法组织实施,如遇重大调整,应依法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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