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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六要推进农村发展。重点扶持水果、蔬菜、水产、食用菌、花卉、畜牧、茶叶七个特色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一批农业合作组织,推进品牌农业发展。办好第十届花博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加快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海峡两岸东山水产品加工集散基地和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基地建设。加大投入扶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六千”水利工程、减灾防灾、道路、安全饮用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健全农民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七要推进改革开放。坚持推进改革,制定实施改革方案,加强指导协调,落实年度改革任务。着力从新农村建设、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科学发展模式和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体制机制方面,加大改革推进力度。继续推进和完善已启动的各项改革,推进和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法人招标制和代建制,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出台扶持民营企业上市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坚持扩大开放,注重实效开展招商引资,提高台资引进实效,重点组织好四项招商活动,创造条件上岛招商引资,有针对性到国内先进地区招商,持续引进一批高科技、高效益大项目,争取在临港石化、船舶和物流产业等项目的引进上持续取得重大突破。
  八要推进节能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把好源头审批关,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上马。实行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特别是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加快8个重点开发区、10座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创造条件推进工业集中区和一批重点乡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工业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支持一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力度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节约型社会创建活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九要推进民生改善。重点抓好物价、食品安全、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社会治安等工作,解决农村看病难、上学难和贫困群体生活困难等问题。加强灾害救助、社会救济、社会救助三大体系建设。
  十要推进城乡协调。积极主动参与福建省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点开发区域,统筹考虑全市人口分布和经济布局,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域,为持续发展预留足够空间。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与周边地区规划、产业、基础设施等衔接,加快建设对接市内外大枢纽和大通道的综合交通网络,促进全市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城乡发展,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跨行政区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山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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